《妙法莲华经》,简称《法华经》,后秦鸠摩罗什译,七卷二十八品,六万九千馀字,收录于《大正藏》第9册,经号262。梵文Saddharma,中文意为「妙法」。Pundarika 意译为「白莲花」,以莲花(莲华)为喻,比喻佛法之洁白、清净、完美。Sūtra 意为「经」,故此经之全名为《妙法莲华经》。《妙法莲华经》说一乘圆教,表清净了义,究竟圆满,微妙无上。《法华经》是佛陀释迦牟尼晚年所说教法,属于开权显实的圆融教法,大小无异,显密圆融,显示人人皆可成佛之一乘了义。在五时教判中,属于法华、涅盘之最后一时。因经中宣讲内容至高无上,明示不分贫富贵贱、人人皆可成佛,所以《法华经》也誉为「经中之王」。
本简体注音版《妙法莲华经》,根据《乾隆大藏经》 大乘五大部外重译经,第0130部,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《妙法 莲华经》原藏影印本校正注音,并对校于丽藏本及永乐北藏本。 读诵仪轨取自弘化社版《妙法莲华经》印本,句读及注音仅作参考。 本电子书是免费结缘品。特此说明。